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,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、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責任。
公司董事會于2018年3月7日召開通訊會議,會議應出席董事7人,實際出席董事7人。會議符合公司法、公司章程和董事會議事規(guī)則的相關規(guī)定,會議合法、有效。
會議以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《關于集團2018年度財務決算主審事務所招標選聘結果的議案》。
表決結果:同意7票、反對0票、棄權0票。
華潤集團董事會
二〇一八年三月七日